补偿协议书
补偿协议书集锦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补偿协议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偿协议书 篇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协议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现在的生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现在的生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如一个政党,为企业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约会之夜点,甲方对******,使乙方******受伤,在乙方***医院治疗。甲方和乙方根据的过错程度,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一次性医疗和各种个人赔偿协议书范本损害赔偿费用(或特定的补偿项目)元人民币(首都:元整)给乙方。
第二,乙方将其他问题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书面或不是,追究放弃。
三年后,乙方应追究甲方XX不再那么事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一式四份,一个,从日期签名。
甲方:乙方:
证人:
日期
补偿协议书 篇2
甲方: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乙方:物业、富华家园居委会及居民代表
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得到富华家园居民的大力支持,为解决民扰和扰民问题,甲方代表承建方,乙方代表居民业主,经甲乙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本着友好平等、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就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施工影响所及范围的居民,进行噪音、粉尘等相关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范围及时间:
1、甲方补偿范围为工地邻近施工影响所及的本地长期居民住户,详见附表。
2、居民须持有效的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经过确认到指定地点领取补偿金。
3、甲乙双方确认施工影响期为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项目整个施工期内。
二、补偿标准及原则:
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1996)8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噪音扰民的通知》中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偿发放标准为每户30-60元。结合工地实际以及噪音影响的不同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补偿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详见附表。
2、此补偿为一次性所有项目补偿,居民签字领取补偿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出其他要求,不得阻挠甲方正常施工、生活秩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及时、足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甲方施工因工程需要,混凝土浇筑期间会出现白天、晚上连续浇筑情况及大型车辆于夜间进出施工,居民应予以理解。
3、乙方负责向所涉及的住户发放补偿金并做好解释工作,一旦住户和甲方发生纠纷,负责协调工作。
四、本协议时效性: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偿协议清单作为附件附后)至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项目整体完工止。
2、居民在领取补偿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3
甲方(单位):
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岁,
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于 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
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见证人:
时间: 时间: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补偿协议书 篇4
甲方:吴 强 丙方:柯城区亭川村民委员会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
坐落在衢州市西区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乙方)厂区前的.水塘,现亭川村村民吴强(甲方)在养鱼。20xx年元月初,水塘发生死鱼,为此,甲方认为是乙方排放的污水造成死鱼,而乙方认为公司废水是经环保处理达标排放的,死鱼是因水塘排水导致水位低,而鱼放养密度高造成鱼缺氧所致,双方发生争执引起纠纷,现经亭川村民委员会(丙方)和西区管委会(丁方)主持调解,双方在充分协商、互谅互解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社会邻里和谐的需要,达成如下协议,供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损失叁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支付该叁万元一次性损失补偿后,在发生纠纷的水塘这一塘鱼未清塘捕捞前,若水塘再发生死鱼,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再给予补偿;甲方同意,若再发生死鱼,不再要求乙方再给予补偿;
3、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和亭川村民委员会、西区管委会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丙方:亭川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 代表: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盖章)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盖章) 代表: 代表:
20xx年1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5
甲方:******************************公司 住所:****************************
负责人:****************
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51303
电话:159*********** 甲方招聘乙方为合同工,从事电工工作。20xx年12月22日下午乙方在工作时不慎被起吊机掉的电线掉下砸到身上。公司的负责人立即派人将乙方 送************医院治疗,现已治愈出院。双方已充分了解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得赔偿数额也已掌握,在此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受伤赔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住院期间的一切医疗费用已全部由甲方支付,不再具体列明,今后若需继续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二、乙方自愿辞工,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的工资已全部结清。
三、甲方同意一次性赔偿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辞工经济补助费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00000元整)。如果乙方 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数额也已包括在内。
四、甲方为乙方 投有保险,并已保险,该保险赔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就该保险赔偿金主张权利。办理保险理赔
手续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理赔,甲方有权不支付暂留的壹万元,暂留的壹万元于保险赔偿金理赔手续办完之后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办完保险手续后,如甲方不能按期将暂留的壹万支付给乙方时,甲方必须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从家里来回的车旅费、住宿费。)该暂留的壹万支付方式:直接汇入**本人的账户内(账号:******************* 户名:** 开户行:**银行****中路支行),以汇款凭证为据。
五、乙方同意放弃其他一切民事权益,本事故一次性了结,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故及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向任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提起申诉或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与本案乙方有关的直系亲属签名) 确认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本人同意放弃其他一切民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权利),若乙方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本人也不再以乙方蒲会在甲方公司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向任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提起申诉或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收 据
兹收到甲方**********通过****的私人户头一次性将工伤赔偿款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款现金人民币共计 万元整(小写人民币00元),汇到****本人的账户内(账号:********** 户名: 开户行:**********支行)。 及其 已经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收款人:
补偿协议书 篇6
1.新开发商品房不能满足采光要求
新开发商品房不能满足当地规定的采光要求导致采光纠纷,此时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开发商和消费者。此时采光权问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不是一个相邻权问题,双方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的采光时间得不到保障,那么将构成合同违约,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由开发商给消费者更换一套按照通常的标准能确保消费者获得充足光照时间的房屋。如行不通,消费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消费者也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数额的计算可以包括在这段时间内,消费者为了弥补光照不得不增加户外活动和休闲的时间,其必要的交通费开支,以及由于缺少阳光消费者不得不支出的营养品的费用等。用这段时间的平均值乘以使用年限来计算出赔偿数额。
但是现行法律规定违约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而缺少光照确实会对人们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这就牵涉到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竟合的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2.居民住宅被另一建筑小区遮挡导致原小区居民采光权受到侵害
(1)居民住宅被合法建筑遮挡影响采光
如果居民住宅被一幢合法建筑遮挡,导致采光时间减少,不能构成采光权侵权,自然也就无所谓赔偿问题。但是,考虑到居民采光确实减少的客观事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也是比较合理的。
这里有一个判断遮挡建筑是否构成合法遮挡的问题。笔者认为合法遮挡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遮挡后的采光时间不低于国家或当地规定的最低采光标准;建筑物的建造是根据当地的总体规划,经过严格的设计论证与
采光分析,建筑间距符合规划规定;建造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建成物与原规划一致,没有出现违规建造事项。
(2)居民住宅被非法建筑遮挡影响采光
实践当中居民完全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预先请求排除该楼房遮挡阳光的危险,请求停止施工。如果房主入住以后才发现有建筑遮挡阳光,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部分损失的计算可以通过计算相对市场价值的方法,即通过中介机构对房屋本应该具有的市场价值(有充足的光照)进行评估,然后再评估没有光照情况下的市场价值,这部分差价就是房主的直接损失。如果房主事先已经知道其要购买的房子在采光上得不到保证,那么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他要自己承担没有光照的损失。当然这两种情况都构成采光侵权,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同时,笔者认为,这种非法建筑的所有人的主观恶性比较严重,建议立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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